本声明适用于全球范围内所有从我方采购物项的买方,包括但不限于代理商、经销商、直销客户以及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的买方。买方,以及买方的子公司和关联公司(下称:“买方”),已了解从我方购买或获得的商品、软件和/或技术(下称:“物项”)可能受与出口、再出口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因此,买方同意遵守此类物项所适用的所有出口、再出口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
- 若买方拥有多个营业地点,则本EUS应涵盖全球所有营业地点。买方承诺每个营业地点的员工均遵守适用于我方所经销产品的所有与出口和再出口管控相关的法律法规。
- 买方保证在所知范围内,不会为了列于美国、联合国、欧盟或任何其他适用政府禁止或限制名单上的任何个人或实体的利益,而直接或间接使用、出售、再出口、转让物项或将物项纳入产品中。该等名单包括但不限于美国《出口管制条例》(下称:“EAR”)第744节的实体清单和美国外国资产管制办公室特别指定的国家清单。
- 买方承诺在其所知范围内,除非经适用的法律和法规授权,否则不得违反任何联合国、美国、欧盟或任何其他适用禁运法规,将物项出口、再出口或直接或间接转让、转移或转运物项至任何国家/地区,包括但不限于古巴、伊朗、朝鲜、叙利亚、俄罗斯、白俄罗斯、克里米亚、卢甘斯克和顿涅茨克,或EAR第740节附录1中定义为E类的国家/地区的任何目的地,以及其他目的地限制。
- 买方了解,美国原产物项以及包含美国原产内容的外国制造产品均可能受EAR的约束。在再出口或转让的情况下,经销商需获得美国政府和任何其他适用政府的所有必需的许可(即出口许可证、执照等)。
- 买方保证在其所知范围内,除非经适用的法律和法规授权,否则不会在设计、开发、生产、储存或使用化学或生物武器、核计划、导弹、海上核推进项目或任何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最终用途中直接或间接使用、销售、再出口、转让物项或将物项纳入产品中。
- 买方保证在其所知范围内,除非经适用的法律和法规授权,否则不会因“军事最终用途”“军事最终用户”“军事情报最终用途”或“军事情报最终用户”(这些词汇在EAR第744节中有明确定义)而直接或间接使用、销售、再出口、转让物项或将物项纳入产品中。
- 买方保证不会将物项用于以下活动:在中国内地、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开发或生产先进半导体、半导体制造设备或相关零组件,或开发、生产或使用超级计算机或相关零组件,如EAR第744.23节所规定。
- 如果购买受美国国际武器贩运条例(下称:“ITAR”)管控的物项,即表示买方已了解并同意遵守联邦规则汇编主题22第122条的规定。买方已理解,任何ITAR管制物项的再出口,或任何包含任何ITAR管制部件的最终物项的再出口或转让,均需获得美国国务院的授权。
- 买方和最终用户不得直接或间接销售、出口、再出口或转让所购物项,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发或生产:(i)集成电路或电子元件测试或检验设备(包括任何零件、组件或附件);(ii)半导体器件或材料生产设备;或(iii)为(i)或(ii)中设备专门设计的零件、组件或附件。
- 除非发生必须尽快更新的重大变更,如买方的业务活动、联系信息或从本公司获得的物项的最终用途变更,否则本声明将至少保持三(3)年的有效期。本公司要求合作伙伴以书面形式通知我方,且填写并发回一份新的声明。本公司将定期与买方联系,确保其遵守本声明中所述内容。
- 买方须要求每个最终用户签署符合或超过本EUS义务的合规文件。最终用户应提供必要信息并承诺遵守相关出口管制义务。
- 本声明的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零差云控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说明
本声明旨在涵盖代理商和客户的全球所有营业地点。
本声明使用下列定义:
最终用户:是最终将使用本公司所供应的部件的企业/实体/个人。
如果买方将把部件以现有形式出售或运送至另一个买方,那么该最终用户必须被确定为最终使用者。
如果买方将在其组装或制造的终端产品中使用其从本公司收到的部件,那么该代买方必须被确定为最终用户。
最终用途:买方必须就零件的确切用途提供清楚详细的说明。
军事/国防:包括使用、开发或生产任何物项来支持或有助于军事或军事情报物项的操作、安装、维护、修理、大修、翻新、开发或生产的工作。这一定义既指直接使用(用于武器和其他国防物项的零件、部件或子系统),也指间接使用(武器设计和开发、测试、修理和维护)。
政府(非军事):与任何形式的地方、州/省或国家政府相关,并且与任何类型的军事或国防或武器系统的开发、生产、维护或使用无关的工作。
民用/商用:与任何形式的地方、州/省或国家政府无关,并且与任何类型的军事、国防或武器系统无关的工作。
根据EAR第744节的定义,“军事最终用户”是指国家武装部队(陆军、海军、海军陆战队、空军或海岸警卫队),以及国民警卫队和国家警察、政府情报或侦察组织,或其行动或职能旨在支持“军事最终用途”的任何个人或实体。
军事最终用途是指包含在“美国军需物项清单”(USML)(国际武器贸易条例,联邦规则汇编主题22第121条)所述的军事物项;包含在“出口管制分类号码”(ECCN)中归类为以“A018”结尾或是在ECCN“600系列”之下的物项;或是支持或有助于上述军事物项的操作、安装、维护、修理、大修、翻新、“开发”或“制造”的所有物项。
根据EAR第744节所定义,“军事情报最终用途”是指设计、开发、生产或使用旨在支持本节所定义的“军事情报最终用途”的行动或职务的军事物项。“军事情报最终用户”是指武装部队(陆军、海军、海军陆战队、空军或海岸警卫队)的任何情报或侦察组织。
“政府最终用户”指任何外国中央、地区或地方政府部门、机构或履行政府职能的其他实体;包括政府研究机构、政府经销商或其单独的业务单位,以及国际政府组织。该术语不包括:公用事业(包括电信经销商和互联网服务提供商);银行和金融机构;交通运输;广播或娱乐;教育组织(公立学校和大学除外);民用卫生医疗组织(包括公立民用医院);零售或批发经销商;以及制造或工业实体。
“超级计算机”是指,在41,600立方英尺或更小范围内,具有100或更高双精度(64位)petaflop或200或更高单精度
“先进半导体”包括:
- 使用非平面晶体管结构或16/14纳米或更小“制程”技术节点的逻辑集成电路;
- 128层或以上的Not AND(NAND)存储器集成电路;或
- 使用18纳米半节距或更小“制程”技术节点的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DRAM)集成电路。